4月20日,在河南省卢氏县文峪乡兰花产业园兰花交易市场内,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各地兰花爱好者带来了悉心培育的兰花珍品,大家或洽谈采购,或直播展示,或相互交流种养经验,现场气氛热烈。
文峪乡兰花产业园内的黄龙云海兰花培育基地是文峪乡窑子沟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也是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该村党支部书记孙高军介绍:“该项目总投资65万元,养殖兰花1526盆2841株,吸纳100余户村民入股,在带动村民参与兰花产业的同时,还把兰花产业年收入按一定比例计入村集体经济。2024年窑子沟村兰花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带动群众户均增收2万余元。”
谈到村里的兰花集体产业,孙高军感慨道:“以前,村里的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家底’不清,群众意见很大,动辄上访告状,给村里的工作带来很大困扰,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因此停滞不前。近年来,在县纪委监委和乡纪委督促指导下,我们彻底盘清了‘三资’家底,实施了村组干部参与集体经济激励机制,村组干部参与经营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彻底被调动起来,群众踊跃入股兰花产业,才有了今天‘黄龙云海’兰花培育基地的成功。”
2024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在全县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闭环体系,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在集中整治中,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工作机制,督促村(社区)把集体“三资”使用好、管理好、利用好,推动各乡镇建立了“三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集体“三资”家底清晰化、规范化,村组干部积极参与集体经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攀升,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卢氏县朱阳关镇某村2组河边有10余棵树,村民胡某某认为属于自己,而部分村民认为属于组集体……类似这种群众邻里间的纠纷,一直困扰着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此,该县纪委监委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班,督促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班通过查阅账目、实地测量、走访群众,全面核查各村集体“三资”管理状况;各乡镇在核查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督管理平台,对农村集体“三资”实时监测、线上查询、智慧分析,并通过这些信息化手段,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智慧有力;各村(社区)利用村(社区)务公开栏、“党员活动日”、村组微信群、村务明白纸4种渠道,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公示农村集体“三资”变动使用情况,及时有效消除信息不通畅。
为持续盘活农村集体“三资”,促进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卢氏县还探索出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水平和村(社区)干部报酬补贴挂钩的激励捆绑机制:对集体经济年经营性净收益高于20万元的,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按方案对参与经营的村(社区)干部予以不超过经营性集体经济净收益20%的奖励。该机制的实施,激励了村(社区)干部主动当好“领头雁”,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积极担当作为。
据统计,2024年,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信访量同比下降11.1%。2024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449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问题120个;追缴集体资金416.989万元。
“下一步,我们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整治和基层治理工作,以监督执纪‘硬约束’破除发展‘肠梗阻’,以激励机制‘软实力’激活村(社区)干部的‘内生动力’,推动集体‘三资’管理从‘被动管’转向‘主动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与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双赢,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新时代的公平正义与发展成果。”卢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庆锋表示。
作者:李铁军 郭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范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