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系统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效显著。甘肃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上游生态责任,健全“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执法监管与生态保护,禁捕秩序持续稳定,水域生态已呈现逐步恢复的良好态势。
预防为先,掌握防控主动权
甘肃省立足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定位,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织密全方位防控网络。该省健全政策体系,制定《甘肃省自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省市县三级禁捕工作专班框架下,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与定期会商机制。
为落实常态化监管,甘肃省构建“4+N”联防联控格局,深化河(湖)长制与“河湖警长制”落实,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智防与物防结合,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网格员、专职巡护队及民间护鱼队伍;依托错时巡查、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保障嘉陵江、白龙江等966公里干流及6000余公里支流水域的禁捕平稳有序。甘肃省还强化源头风险管控,持续开展网络销售违规渔具线索排查,严格执行本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并对偏僻水域、夜间作业等风险环节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有效消除监管盲区。
系统治理,提升执法长效性
通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甘肃省形成了执法监管合力。该省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5”“平安长江2025”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聚焦重点水域、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渔具销售点等关键环节,全年组织联合检查647次,检查各类场所315处,注重从非法渔获物流向溯源,切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该省深化省际协同,与四川、陕西等毗邻省份签订共管协议,建立“三省交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省际联合执法20余次,提升交界水域监管合力。此外,甘肃省还开展违规垂钓精细化整治,积极引导垂钓人员规范行为,重点查处“一人多杆”等违规情形。
依法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甘肃省聚焦非法捕捞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针对长江上游支流特点,该省重点打击电鱼等非法作业,全年查处违规垂钓等案件23起;公安机关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9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执法震慑效果明显。该省注重深挖扩线,围绕违法犯罪链条,通过对电鱼案件溯源,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电鱼工具行为。同时,整治非法捕捞、交易、食用全链条,严肃处理销售禁用渔具、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甘肃省还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畅通举报渠道,结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依托高校、水族馆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积极营造“关爱水生生物、共建和谐家园”的社会氛围。
保护修复,夯实生态基础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甘肃省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不断夯实长江生态修复基础。该省加强珍稀物种保护,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全年放流重口裂腹鱼20余万尾、大鲵2万余尾,野外种群数量呈现稳定增长趋势。该省加大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力度,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优化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持续跟踪鱼类种群及栖息地变化,提升科技支撑能力。2025年实施的3个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开展“两节”执法、“渔政亮剑”、“春季护渔”、“秋季护渔”等系列行动,甘肃省进一步夯实了长江禁渔工作基础,优化了措施,提升了执法能力,巩固了禁渔成效。
下一步,甘肃省将继续严格对标国家部署,围绕巩固成果、提升效能,重点推动协同机制从“联合”向“融合”深化,加强跨部门、跨省区协作;推动保护修复从“项目实施”向“体系构建”转变,聚焦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修复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共治从“参与”向“自觉”提升,努力营造沿江群众支持长江十年禁渔的良好氛围,筑牢禁渔工作的群众基础,确保长江禁渔成效持续稳固。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鲁明 周桐